沧州:新建商品房不取暖竟要全额缴费
新建商品房第一年不入住,也要全额缴纳取暖费,这种现象在河北省沧州多个小区普遍存在。对此,广大业主强烈不满。沧州市物价局表示,目前已约谈部分开发商,协调处理此事。 新房不取暖却缴全额取暖费 沧州市民王先生是荣盛兰亭苑一期的业主,11月10日,他接到小区发来的入住通知书,来到物业准备领钥匙,被告知需全额缴纳取暖费才能拿到钥匙。“这个时候交房,我肯定是不能装修入住了。不取暖不是只缴纳空置费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缴纳全额取暖费呢?”王先生十分不解。 无独有偶,11月8日,市民李女士接到了阳光国际二期的入住通知,但要想领钥匙,也同样需要全额缴纳取暖费。“很多业主着急装修房子,最后只好缴纳了2000多元的取暖费。”李女士说。 从去年开始,本报就陆续接到业主的投诉电话,大家都对新小区第一年不入住却要全额缴纳取暖费的做法表示不满。一些业主表示,如今新小区第一年不住却要缴纳全额取暖费简直成了“潜规则”,业主大多投诉无门,最后只能乖乖交钱。 物业和热力说法大不同 王先生说,荣盛兰亭苑一期大约有800多户业主,大家向热力公司和物价部门投诉后,物业表示,小区今冬不供暖,但取暖费照收,用于2014年取暖季。“明年的费用,为什么非要今年收?如果我明年仍然不入住,还是不能只缴空置费吗?”王先生说,业主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是否合理给出明确的意见。 12月1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兰亭苑所属的荣盛物业,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入住率不够,今年收取的取暖费已延期至明年,同时楼房热力管网的质保期也向后延期一年。对于业主领钥匙必须缴纳全额取暖费一事,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热力公司的规定。现在一期只有100多户未领钥匙,证明大多数业主还是认同的。 随后,记者向沧州市热力公司咨询了相关政策,办公室一位王主任表示,热力公司为了保证新房第一年供暖系统正常运行,会要求开发商第一年向热力公司缴纳全额取暖费。但协议只涉及开发商与热力公司,与业主无关。对于已交付的新建房屋,热力公司也没有授权物业代收业主的取暖费。 物价局正在协调处理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已于2013年8月29日经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20条规定:“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河北省物价局表示,业主有权申请不用热,并按沧州当地规定只缴纳取暖费全额10%的空置费。 18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沧州市物价局,一位赵局长表示,物价局已接到多起投诉,约谈了部分开发商,现在,此事正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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