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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众筹或成卖房噱头 开发商太精明消费者要慎重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2014-11-26 1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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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众筹或成卖房噱头 开发商太精明消费者要慎重

    近期,“房产众筹”成了地产界颇为热络的词,一时间,这种“借助互联网平台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的时髦概念席卷大江南北。

  日前,在业内领先的众筹平台平安好房声称,要联手万科,挑战一次216套房源,创下国内单次房产众筹房源数量最多的纪录。

  据悉,如果此次“平安&北部万科城”众筹金额达到了1500万元的最低众筹额度,所有的众筹参与者都将能享受到比目前周边市场价低了近13%的特别优惠购房价。此外,众筹参与者还享有优先选房权以及3%的预计年化收益。据悉,平安好房在11月17日携手万科上线“众筹”后,仅7天就吸金500万元。

  而“双11”期间,远洋地产拿出上万套房源,参与项目数量占到远洋总体开发量的20%,这些房源皆放在京东金融的众筹平台发起房产众筹,用户交纳一定金额支持该项产品,人数及金额达到设定的规模后,就等于产品众筹成功。

  今年9月,万科就在苏州就拿出一套房源在搜房网上做众筹。据搜房网透露,“双11”期间,就和保利、中铁、时代等多家开发商合作进行众筹卖房。

  除京东和搜房网外,团贷网近日也推出了房产众筹产品“房宝宝”。中国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好房网也率先发起了众筹美国房产的活动,目前已吸引了万科、绿地、世茂等开发商与之洽谈房地产众筹合作。

  声音:众筹目的仍是卖房

  对于房产众筹这一新生事物,有专家指出,房产众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众筹,而是一种“卖房噱头”。“虽然此类众筹更加倾向于投资理财,但是开发商的积极参与是其关键的推动因素,其目的仍然是卖房”。

  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认为,房产众筹的营销噱头大于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也认为,房企不会无缘无故让利,更多的是借助金融、网络来让更多的人参与,实为扩大销量服务。

  对此,万科总裁郁亮也承认这一点:“目前,对于开发商而言最大的难题就是找客户,如果众筹效果理想,也会推广到其他城市。”

  远洋地产高层就表示,公司动用了除开发销售单位以外的所有资源来尝试拥抱互联网,通过京东金融的“众筹式”促销卖房,这是完成公司400亿元年度销售任务的重要保障。

  平安好房CEO庄诺认为,互联网平台有可能承担起未来虚拟售楼处的角色,将线下的展示厅搬到线上来,对开发商来说节约了营销成本,对用户而言,参与众筹就是要拿到购买折扣房源的入场券。

  而法律界人士提醒,众筹是一种以合伙形式进行买卖的行为,在合法性上目前尚不能确定,目前并无专门针对房产众筹的法律。更有人认为,要防范众筹成为非法集资。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一定要明确资金流向,究竟是用于买房还是用于开发商的其它用途。如果是后者,则可能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同时,即使是买房,购房者也要明确开发商与什么样的金融机构合作,并明确是否会有第三方信托或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对第三方公司的资质也应查询清楚。此外,购房者应就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研读,必要时应当咨询律师,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赵燕华)

  观察:一窝蜂做众筹开发商太精明

  日前,被外界称为房地产界“思想家”的冯仑,在房地产众筹产品“房宝宝”的发布会上对房地产众筹猛敲边鼓:“即使不能替代传统的房地产,这种模式也绝对有相当广阔的市场,尤其对年轻人是很有吸引力的。”

  事实上,目前传统房地产的日子并不好过,都在谋求转型。而互联网众筹以及定制,也许是一条新出路:一是通过众筹资金,帮助房地产开发商解决项目开发的融资问题;二是开发完成后,有需求的众筹者通过一次性团购,大批量地消解项目库存;三是由于前期融资来源于众筹者以及众筹者本身的“团购”,这种“先需求,后生产”的定制模式,为开发商大大降低成本,从而回馈给购房者,降低房价。而通过这种模式,房子的价格最少能降低30%。

  众筹,可以简单理解为“借助互联网平台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而不同房企在操作细节方面又有不同之处。从目前来看,众筹模式不尽相同,但共同特点都是消费者先支付一定的金额后,获得有购买优惠房的资格。这样,开发商不但通过“房产众筹”冲刺业绩做大销售额,还可以缓解现金流,用别人的钱做自己的事情,并且也不用支付贷款利息。开发商的精明可谓达到极致。

关键词:房产,开发商,消费者

责任编辑:陈兆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