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该项目位于沧州市市区东部,东至芦家园村,南至解放路,西至长芦大道,北至村级公路,可开发土地面积约400亩,需拆迁村民400户,拆迁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该项目除规划安置住宅外,规划以商业、物流为主,拟打造长芦大道产业带上的商贸物流中心。
二、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预计总投资23亿元,资金由开发企业自筹。
三、市场前景:项目位于长芦大道物流产业带位置,市场基础好,投资回报率高;多路公交、长途客运线途经该区,交通便利,投资前景好。
四、建设条件:项目建设所需供水、电力、通讯、燃气等设施完善,配套齐全;享受沧州市城中村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五、招商条件:投资方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六、合作方式:独资、合资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维明路19号
沧州市新华区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办公室
联系 人:韩景臣 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新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
电 话:0317—3043307 3583811
传 真:0317—304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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