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营改增”试点扩围企业开出首张发票
1月1日9时05分,沧州市邮政局开出首张“营改增”邮政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500元,税额165元,用时1分23秒。这是沧州市“营改增”试点扩围行业成功开出的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沧州市“营改增”试点扩围实测顺利完成。 “营改增”是指将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和企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营改增”后,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企业税负。此次纳入沧州市“营改增”试点扩围的是铁路运输业与邮政服务业,涉及纳税人74户,其中,铁路运输业6户,邮政服务业68户。 为做好“营改增”扩围工作,市国税局着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印制各类宣传材料百余份,逐一发放到“营改增”扩围纳税人手中,并对全市74户(其中一般纳税人36户,小规模纳税人38户)“营改增”试点扩围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营改增”税收政策、账务处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网上申报、税控系统操作等培训,确保试点纳税人掌握相关办税事宜。 此前,沧州市“1+7”(“1”是指交通运输业,“7”是指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签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行业的3022户营业税纳税人被纳入“营改增”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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