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吃空饷”律师被收回执业证 加强管理
3日,燕赵都市报对沧州市园林局两名职工虽有工作单位却在外兼职做律师的问题报道后,沧州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随即展开调查。当日,沧州市司法局已按有关规定,收回马某的法律工作者证,陈某的执业律师资格将报请省司法厅后注销。沧州市园林局也责成两人立即回单位上班。 3日上午,沧州市司法局律师处和基层处主动联系本报记者称,经询问,陈某承认自己是沧州市园林局的正式职工,对此,律师处依照程序将上报省司法厅,对其执业律师资格予以注销。沧州市司法局基层处在对马某的情况调查后确认,马某为园林局正式人员,事业编,经向省司法厅请示,按照司法部相关条文规定,马某不能兼职法律工作者。目前,他们已收回了马某的执业证件。同时,沧州市司法局将在全市开展教育清查工作,严格法律工作者的规范管理。 沧州市园林局在传给本报的公函中说,接到燕赵都市报记者采访电话后,该局非常重视,经查,二人确有从事法律事务的行为。随后,该局责成一名主管领导找二人谈话,要求他们或者辞去相关法律工作,或者辞去园林局工作。3日上午,二人已在市司法局上交了律师证和法律工作者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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