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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银行成沧州市首批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李智力
2020-12-21 1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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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上午,市人社局与邮政储蓄银行沧州市分行等22家银行签定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简化手续,提供高效、便捷的贷款服务。

  这次签约,市人社局从完备的制度流程、专业的服务方案和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方面对入选银行进行评定。合作共分为两部分,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方面,由市人社局负责对申请人的相关申请资料及资格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将审批通过的借款人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签约银行,由银行方面审核后,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小微企业方面,签约银行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国家普惠金融政策,依据本单位的业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查审批,按规定发放贷款。同时,市人社局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经过对小微企业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与此同时,在担保贷款使用方面,签约银行与市人社局将依规行使监督职责,依托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对违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追偿。

  市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刘彦忠介绍,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组织创业贷款人均22万元,最高额度为13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此外,明年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将由借款人承担一部分,财政给予贴息3%。同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记者 李智力)

关键词:银行,担保,创业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