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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提前完成棚改年度任务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2019-05-05 14: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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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是民生之本,是关系城市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大事,“棚改”则是一座城市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截至4月20日,全市已经完成棚户区改造1951套,占年度目标(1500套)的130.1%,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我市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将现有城市危旧房、城市棚户区、城市建城区内城中村作为棚户区改造重点,优先安排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外、规划区内的村庄改造,改造成本过高、资金无法自我平衡的项目,不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按规定渠道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依法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严格落实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实行减免。

  在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我市严把时间节点,市、县两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全程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吸引和鼓励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建设,同时,严把建筑材料选用关,落实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强化信息公开,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参建单位和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对质量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承建单位,坚决追究责任,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关键词:民生,住建局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