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运河区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中心揭牌成立,这是我市首个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中心。化解中心将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化解中心由运河区法院、市保险协会、人保财险公司联合派员组成,主要通过“两次分流、三次过滤”来完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两次分流”即纠纷登记生成“登”字号,未正式立案前,根据当事人意愿和案件实际情况,经院内诉调对接管理平台,分流至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中心进行诉前化解;立案受理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经院内繁简分流平台,分流至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三层过滤”即通过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或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委托、诉前排查发现等途径,对已经发生但尚未成讼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过滤至本中心进行诉前化解;纠纷诉至法院,登记生成“登”字号后,在立案受理前,经征求当事人意见,通过诉调对接平台过滤至本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再立案;立案受理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过滤至法官庭前调解、速裁团队和交通事故纠纷审理团队进行调解或进入审理程序。
此外,化解中心还安装使用了“道交一体化”信息化平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能够生成标准化的赔偿数据,并能链接到保险公司、公安交警、司法鉴定数据,实现案情处置和损失理赔的顺畅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