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青县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 犯罪嫌疑人自首
1月21日,沧州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工作,成功侦破了“2015.1.19”故意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男、26岁、青县新兴镇代庄子村人)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1月19日青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案,在青县新兴镇狐狸墓村发生一起伤害案。经查,青县新兴镇陈庄子村民陈某某(男、30岁)、陈某(男、30岁)在青县新兴镇狐狸墓村西公路上被一辆白色轿车上的几人持刀砍伤,当晚20时许,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青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连夜展开工作。经过专案组民警的细致工作,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代某某于1月20日到盘古刑警队投案自首,交代了1月19日伙同代某、小黑、小宝等人因矛盾纠纷,驾驶白色轿车携带猎枪、砍刀、匕首将陈某某、陈某捅伤的犯罪事实。作案时猎枪及凶器匕首已被专案组民警缴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关键词:沧州青县,杀害致死,自首 |
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