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 沧州市区将限车限牌通行
重污染天气沧州市区将限车限牌通行 交管部门将分四级预警机制执行 长城网沧州11月5日电(通讯员 孔大龙 刘林林)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保障公众健康。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市交警支队将在市区采取交通管控措施,部分车辆和车牌将被限制通行。 *Ⅰ级红色预警 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在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市区内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限行过程中,对违反通行规定的以教育劝返为主,对拒不执行、屡教不改的,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限行原则: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市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停用50%的措施。 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在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市区内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限行过程中,对违反通行规定的以教育劝返为主,对拒不执行、屡教不改的,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限行原则: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或英文字母为限行依据(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的通行;星期二: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的通行;星期三: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的通行;星期四: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的通行;星期五:限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的通行;星期六、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对市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采取停用30%的措施。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Ⅲ级黄色预警 市区各大队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在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的除外)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Ⅳ级蓝色预警措施,市交警支队将通过当地媒体及时布预警信息,告知公众采取措施。 在Ⅱ级橙色以下预警级别启动大范围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遵循限内不限外、许停不许行、能进也能出的原则,重点做好本市籍车辆限行和监督执法工作,对外埠小型客车原则上不限制进入、驶出。要在城市入口和城区内主要路口部署警力,对驶入本市主城区外埠小型客车,以劝导就近或在目的地停驶改换其他交通方式为主,可采取驶入记录告知、驶出核查提示、区内检查视情处罚的方式加强外埠小型客车限行管理。 根据启动Ⅱ级、Ⅰ级预警响应要求,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市区在外围、市区内设置交通疏导分流点,分流限行车辆,提醒限行车辆停驶。 市区共设置23个外围交通疏导分流点:1、黄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2、黄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3、黄河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4、黄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5、黄河路与署西街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6、黄河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7、永济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侧(控制向南行驶车辆);8、永济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南侧(控制向南行驶车辆);9、永济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南侧(控制向南行驶车辆);10、永济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南侧(控制向南行驶车辆)。 11、黄河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12、黄河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北侧(控制向北行驶车辆);13、解放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西侧(控制向西行驶车辆); 14、维明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西侧(控制向西行驶车辆);15、永济路与建设北大道交叉口南侧(控制向南行驶车辆);16、永济路与交通北大道交叉口南侧(控制向南行驶车辆);17、永济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南侧(控制向南行驶车辆)。18、迎宾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东侧(控制向行驶车辆);19、迎宾大道与九河路交叉口东侧(控制向东行驶车辆);20、迎宾大道与御河路交叉口东侧(控制向东行驶车辆);21、迎宾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东侧(控制向东行驶车辆);22、迎宾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东侧(控制向东行驶车辆);23、迎宾大道与永济路交叉口东侧(控制向东行驶车辆)。 市区25个固定交通疏导分流点:1、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2、九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3、九河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4、九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5、御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6、御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7、御河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8、御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9、解放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控制向东行驶的车辆);10、解放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控制向东行驶的车辆);11、解放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东行驶的车辆);12、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13、解放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北行驶的车辆);14、新华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控制向东行驶的车辆);15、新华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控制向东行驶的车辆);16、新华路与朝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南、向东行驶的车辆);17、新华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南、向东行驶的车辆);18、新华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南行驶的车辆);19、维明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控制向南行驶的车辆)。20、解放路与建设大道交叉口(控制向西行驶车辆);21、解放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控制向西行驶车辆);22、新华路与建设大道交叉口(控制向西行驶车辆);23、新华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控制向西行驶车辆);24、维明路与建设大道交叉口(控制向西、向南行驶车辆);25、维明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控制向西、向南行驶车辆)。 |
关键词:污染,沧州,限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