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日前,我市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市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渤海新区、吴桥、泊头、黄骅、东光、盐山、海兴、沧县8个县(市、区)获评优秀,肃宁、任丘、青县、运河区、南大港、南皮县、孟村、中捷、献县、高新区、开发区、河间、新华区13个县(市、区)获评良好。这是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的。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我市紧紧围绕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创新机制、真抓实干,加快改善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努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对各县(市、区)主要考核河湖保护治理成效、长效机制落实、河(湖)长履职 3个方面。
“河湖保护治理成效”包括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情况、河道非法取土管理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情况、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4个方面;“长效机制落实”包括党委政府对河湖长制重点工作、重大专项安排部署情况,河长会议、河湖长信息公示公开、河湖长专题培训、联合执法、考核奖惩、信息共享与报送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河(湖)长履职”包括河(湖)长开展责任河湖巡查情况,市级及以上督查检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确认河湖问题情况,市级及以上督办问题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情况3个方面。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是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关键之年,他们将准确把握河湖长制工作重点,注重河湖整治成效,深化河湖清理整治,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继续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治理目标而不懈努力。(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袁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