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长制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聘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聘任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加快推进河湖治理保护。
《通知》明确,河湖长制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在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中产生,由县人大推荐产生,优先选择热爱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心强的人大代表担任。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同人大换届时间保持一致。各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汇总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工作情况,并分别报同级人大代表工作部门,载入人大代表履职档案。
《通知》明确,河湖长制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可通过视察调研、调查了解等多种方式,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广泛收集民众和社会各界对河湖长制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并及时进行反馈;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负责监督县、乡、村级河长履职尽责情况,以及上级督办问题整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接收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整改,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等,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监督员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