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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八条“硬核”举措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屈鹏 陈永红
2020-06-01 10: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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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为抓手,推出八条“硬核”举措,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鼓励中小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中小微企业吸纳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就业扶持资金中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每人1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和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其中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人员的,由当地财政再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补贴。当地财政补贴审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落实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按省实施基层项目的政策,逐步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还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优化完善稳岗补贴扶持政策。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审批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召开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洽谈会。今年将召开“高校毕业生招聘会”200场、“农民工招聘专场”100场,帮助重点人群实现就业。对组织50家以上企业召开专场招聘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服务规模、服务效果,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就业服务补贴。

  大力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通过有效渠道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帮助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找到合适的见习岗位。对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12个月的见习补贴。到企业见习的,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给予6个月的见习补贴,见习后留用率达到50%的,提高10%的见习补贴。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让更多大龄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适应新兴业态、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一些新的岗位需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工代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培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大力推进农民工“雁归兴沧”行动。建立一批有特色的返乡创业园,把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以城带乡、以工带农的重要载体,推动农民工返乡就业、就近就业、带动就业,形成“人回乡、钱回流、企回迁”的“雁归经济”。建立返乡创业孵化园,扶持返乡人才成为村里创业致富带头人,用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扶持资金、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贫困劳动力创业,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

  加大创业贷款带动就业力度。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统筹,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最长2年的贴息。

关键词:就业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