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对已经体验的三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华侨、港澳台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登记事项,慈善信托备案事项,养老机构备案事项)进行再调研再体验,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努力做到审批平台标准化、权责清单标准化、审批受理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批监管标准化。
在涉华侨、港澳台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登记事项方面,审批环节由原来的5个变为4个登记环节,即“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优化为“申请、审查、报批、出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直接审查上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登记、解除登记条件;办结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对办事流程图进行了重新修定。根据收养人、送养人的不同情形,当事人办理登记按5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送养、福利机构送养、困难家庭送养、孤儿监护人送养、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进行梳理;解除登记按两类(被收养人成年、未成年)进行梳理,形成相应的明白纸,供当事人参考。
在养老机构备案事项方面,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登记后30日内,到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服务业务的科室办理备案手续,养老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养老服务科室收到备案材料并与相关部门核实备案信息,符合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出具备案回执、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告知书和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改进优化服务流程后,养老机构备案时限由21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就慈善信托备案事项,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利用中华慈善日、各类媒体宣传慈善法、慈善典型,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提升慈善信托备案的知晓度,引导慈善机构合法开展慈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