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园林局获悉,日前,省住建厅公布了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城区)复查情况的通报,21地通过复查,1县通过复核。青县、献县名列其中,通过了省级园林县城复查。献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园林县城创建工作,2015年以来县财政投入绿化资金1.7亿元,新增绿地面积71.95公顷,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91%和8.75平方米。青县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县政府统一领导,园林局具体负责,财政投入为主,全民共建共管”的多元化建设管理机制,2015年以来县财政投入绿化资金6325万元,吸引社会投资1.31亿元,新增绿地面积64.47公顷,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3.4%和8.58平方米。
在创建工作中,市城管局强化对各县(市)园林绿化等各项工作的指导督导,全市园林绿化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都取得了突破和提升,有力促进了各县(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自2010年启动园林城创建工作以来,到2016年13个县(市)全部跻身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我市成为继唐山、秦皇岛、邯郸后第四个实现省级园林城全覆盖的地级市。截至2017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肃宁县、黄骅市、东光县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下一步,各级城管部门将瞄准生态园林城标准,补短板,提品质,创精品,带动各县(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