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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涨了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崔文艳 韩学敏 2018-05-22 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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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2018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和信息录入工作已经结束,审核通过的家庭可按规定领取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提高110元,伤残家庭每人每月提高80元。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从2005年实行,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奖励制度。而特别扶助政策是继奖励扶助制度后又推出的一项惠民制度,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年满49周岁后,政府给予扶助金,直到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每年都是动态管理的。”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奖励扶助对象新增4613人,累计达到53102人;特扶对象新增361人,其中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新增249人,伤残家庭新增112人,特扶对象累计达到2848人。今年,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可领80元奖励扶助金;特扶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850元,伤残家庭从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650元。

  据悉,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是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承担的,今年共出资约7800万元,由于资金到位时间不固定,预计年底前,可陆续发放到位。

关键词:计划生育,扶助金

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