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名专家获省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
我市5名专家获省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 同时市级安排20万元资助8名工程人选 本报讯(记者 李倩 申萍通讯员 陈永洪)为扎实做好“三三三人才工程”经费培养人选工作,日前,省人社厅安排387万元,对部分工程人选的研究项目(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经征集和专家评议,我市5名专家获得资助资格。这5名专家分别来自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沧州市农林科学院和沧州师范学院,他们将获2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 据了解,受市人才培养工程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需按照《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2〕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受资助人员与市人社局签订《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受资助的研究项目(课题)将纳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在2至3年内完成结题。人才培养经费用途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购置费;研究业务、文献出版、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聘请专家或赴外从事项目论证研讨、学术交流咨询会议、差旅费;也可聘用无工资收入(在校研究生、博士生)从事合作研究和临时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但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30%,不得作为个人生活费用。 为配合省人才培养工程经费资助项目,去年,我市安排资助经费20万元,对有资助需求的工程人选进行资助。根据工程人选的不同层次和文理科差异,议定资助人选8名。其中,资助额度为3万元的4人,资助对象为管理期内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和部分三层次人选;资助额度为2万元的4人,资助对象为管理期内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 |
关键词:沧州,专家,培养经费 |
责任编辑:王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