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自8月25日起调整执行新禁限行区域
长城网沧州8月25日讯(孔大龙 董传辉)记者在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从8月25日7时起,将原管控区域(沧州市区迎宾大道、黄河路、长芦大道、永济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以内区域)调整为:沧州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以内区域。 8月24日早晨7点整,在沧州市区黄河路与千童大道交叉口,市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开始排兵布阵,一部冀J****3车牌的迈腾轿车由南往北正准备通过路口继续往北进入市区时,被在此执勤的交警劝导禁止驶入。上午9点20分,在永济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一部冀J**7MD轿车由北向南强行闯卡进入市区,执勤交警发现后迅速用对讲机通知前方交警实施拦截。该轿车大概向南驶出300米即被交警拦停并接受100元处罚。 8月24日至9月4日,沧州市区及部分县(市、区)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利用固定路口交警劝导,流动巡逻和电子警察抓拍等模式,确保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落实到位。 据悉,沧州公安交警在仅仅在市区限行范围外侧设置了25个限行劝返点,限行范围临界点设置了48个限行管控点。各大队依托岗勤,严格控制进入市区的限行机动车,对进入限行区域以内限行机动车进行劝返和处罚,对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处置。禁限行首日共疏导劝返2225辆,处罚不按规定行驶车辆333辆。 此前的8月20日,沧州市政府通过本地各大媒体预先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但限行实施首日,依然有部分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行使车辆,沧州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对其罚款100元处罚。据了解,限行期间,市交警支队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进行定期曝光。 沧州交警再次温馨提示,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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