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召开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
泊头市召开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 郭俊峰 摄 长城网沧州3月11日电(赵宝明 通讯员 郭俊峰 陈涛)2月27日,泊头市召开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市领导赵亮、王丙林、温树民、王少芳、岳宁伟、解宝华、张隽、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德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维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胡振涛出席会议,各乡镇、街办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全市20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少芳宣读了《泊头市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对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时间步骤、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丙林就全市铸造行业环境全面整治和改造提升及下一步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认清形势,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来抓;要坚定不移,齐心协力,协调联动,落实铸造行业环境全面整治和技术改造升级方案各项要求,促进铸造行业转型升级。要在新常态的思维下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研究本区域本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牢固树立“危机、畏法、创新”三种意识;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总体要求,采取大动作,拿出硬措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市长赵亮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环境问题隐患,不仅是实现我市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更是企业能否健康发展、长期生存的关键所在。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整治责任感、迫切感和危机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迅速行动,力促全市环境状况明显改观,环境质量大幅度提升。他强调,攻坚行动开展中,在责任落实上,要确保属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在协调联动上,各部门必须转变观念,树立全局观念,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必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抓住重点,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在督导考核上,要强化过程督导,加强目标考核,按照这次行动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的要求,逐项细化,抓好落实;在宣传教育上,抓好新环保法的宣传活动,抓好典型教育活动,抓好企业家的培训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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