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回应公积金改革建议:准备放宽提取条件
曹志伟展示住建部回函 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提交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获住建部书面答复 提取门槛高,设置的提取时点不合理,付款购房后再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装修房屋或购买家具等;活着的时候即使有特殊情况如大病也无法提取救急;家族成员购买一套房子,而公积金却只限购房者本人、配偶使用;管理成本高而理财收益率低……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建立20余载,逐渐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今年10月17日向住建部提交了《关于推动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列举了公积金管理制度缴存规定不合理、提取门槛高、高结余导致高贬值、用途单一等六大弊端,并建议降低公积金提贷门槛、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等。近日,住建部进行了书面答复。 建议1:统一缴存比例基数 曹志伟直陈第一大弊端:“缴存标准不一,缴存规定不合理。” 目前,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存在较大差距,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大多为12%-20%,民企普遍为5%-8%。机关事业单位在预算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这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也导致低收入职工每月实际可支配收入下降。 为此,曹志伟建议统一公积金缴存比例,消除事业单位、国企、私企间的差距。 同时,他建议分级统一缴存基数。“以广州为例,不同城区由市财政拨款计发工资的职工收入有明显差距,荔湾、越秀等老城区普遍低于萝岗、南沙等开发区,但开发区房价又明显低于老城区,统一缴存比例后,因缴存基数存在明显差异,仍存在不公。”因此,曹志伟建议同一个市对由财政拨款计发工资的职工,按行政级别分级统一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建议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曹志伟总结的第二大弊端是:“用途单一,提取难,套现业务形成地下产业链。” 由于大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面窄,租房、房屋翻修均不可,只能用于购房,且不能用于支付首付。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购房提贷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较长,若用于装修还要补钱请装修公司开具发票才可提取。同时由于缴存者无法便利使用公积金,间接造成被迫套取造成的违法现象,导致违法套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形成地下产业链。 为此,曹志伟建议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布公告,向缴存者公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情况。在提取公积金过程中,建议资金直接通过电子划账与住房、医疗、教育相关机构对接,最好与五险一金实现一卡通来缴存和支付,以避免发生缴存人违规套取公积金现象。 建议3:允许直系家属使用 曹志伟直陈第三大弊端:“提贷门槛高,受惠人群少,住房公积金成‘劫贫济富’工具。” 比如购房需先付齐首付才可提取、退休后贷款需五年内还清等,使得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无法满足最低提取条件,造成富人优先用了穷人的钱低息贷款购了房。 为此,他建议降低住房公积金提、贷门槛,简化提、贷条件,扩大使用范围和受惠人群。比如允许提取公积金交首期房款;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扩大受惠人群,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将不再限于本人及配偶使用,允许直系家庭成员在经缴存人书面同意且完善购房手续后亦可使用。同时,将政策倾斜向“租房一族”,简化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时的手续。 建议4:将公积金改为工资 曹志伟认为第四个弊端是:“同五险一样,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比例高,使用率低。” 数据显示,2012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滚存结余881.95亿元,是当年总支出(263.17亿元)的3.35倍。 为此,曹志伟建议探索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补贴,实行账户电子化管理,从而实现足不出户提取公积金。 建议5:收益金额归缴存者 曹志伟认为第五个弊端是:“公积金保值增值能力低;增值收益上缴财政,损害缴存人利益。” 一直以来,公积金年利率(2012年当年缴存利率为0.4%,上年结转利率为2.85%)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00%)。增值收益分配方式也侵害了缴存者的利益。2012年,广州市公积金理财增值收益达28.06亿元(含缴存者的利息17.12亿元),其增益率为3.78%,仅比中国银行当年居民一年整存整取的利率高0.78%,且远低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入市后6.73%的增益率,也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00%。 为此,曹志伟建议将住房公积金市场化运营,并赋予缴存人投资选择权,提高增值收益率,收益金额归缴存者所有。 建议6:让各地资金互动起来 曹志伟认为第六大弊端是:“公积金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各自为政,加剧了公积金管理的混乱。” 据了解,全国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不一,有大大小小600多个公积金系统,相互之间的信息互为孤岛;在资金方面,以广东省为例,去年缴存总额6100多亿,提取了3000多亿,但是各个城市的提取率却相差甚远,仅广州和深圳就相差近一倍。 因此,曹志伟建议在全国、至少在同一个省份范围内加强公积金的统一管理,让各地管理系统和资金互动起来,人员流动不影响公积金的继续缴存,需求小的补贴需求大的地方,“这样可以一方面减少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另一方面,将减少的结余额用来贷款,也可增加公积金收益率。” 住建部回函:正修订公积金管理条例 “诚如您所说,200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覆盖面低、资金管理分散、收益分配错位、运营效率较低等方面……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上述问题的核心,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能适应当前形势要求,亟需修订《条例》予以改革完善。”住建部在回函中毫不避讳问题。 住建部在回函中称:正在开展《条例》的修订工作,准备在扩大缴存范围、放宽提取条件、支持住房消费、调整存款利率和收益分配、完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对于曹志伟提出的收益金额全部归缴存者所有,加强公积金的统一管理等建议,住建部在回函中称:今年10月10日已出台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确定贷款条件、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大力推进异地贷款、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降低贷款中间费用、提高贷款服务效率。 同时,住建部表示,曹志伟的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对于下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条例》修订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正在研究制定放宽租赁提取政策、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政策措施。 |
关键词:财经,住建部,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