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推出多项劳动争议仲裁便民措施
沧州市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多项劳动争议仲裁便民措施,缩短仲裁时间,减少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首问首接制。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指导当事人按格式要求书写申请书和答辩书,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 二是缩短立案时间。对于立案审批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管副局长审批,并在收到《立案审批表》的当天作出决定。开通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对特别困难的群体,做到随到随立案。对涉及下岗失业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三是实行“一裁终局”或当庭裁决。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当庭裁决。 四是缩短仲裁时间。对按特别程序审理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其他有时间要求的案件争取在2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其他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时限内审结正常化,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延长审理的案件外,保证在30天内结案。 截至目前共立案42件,裁决14件,撤诉14件,正在受理12件,不予受理2件,共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及工伤赔偿75万元,结案率达到100%,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
关键词:运河区,劳动,便民 |
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