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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河北医药教育网 作者: 2014-09-25 2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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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的规定,定于近期举办我省2014年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以前取得资格的执业药师、全体从业药师(新考过未领证的执业药师请查看领证和第一期面授教育的通知)

  二、时间安排

  报名缴费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学习考试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三、学习途径和要求

  登录河北医药教育网www.hbfda.com网络学习入口,按照学习流程进行报名、学习和考试。

  执业药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7个课件的学习并通过网上考试,方可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从业药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个课件的学习并通过网上考试,方可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培训费用

  参加网络培训的执业药师需交网络培训费350元,从业药师需交网络培训费200元。可直接到省食药监局教育培训中心交费,也可通过邮局汇款到我局教育培训中心。

  直接交费和邮局汇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1230室。

  收款人:石勇涛,邮编:050090。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执业药师姓名、手机号、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11-67305793。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请各单位务必在时间、经费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网络学习时间内考试未合格的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须参加集中面授培训,面授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

  2014年2月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关键词:执业药师,教育,网络

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