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长向辉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沧州市关于落实〈河北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等事项。
会议首先听取了我市法学专家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的现场讲解。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噪声污染防治法》,做好普法宣传,加强噪声分类管理,抓好工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及时处置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要统筹考虑道路、建筑、工厂等布局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真正从源头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在研究《沧州市关于落实〈河北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时,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会同相关县(市、区)聚焦《实施方案》中的8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做好轨道交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项目的相互衔接,加快推进沧州支线机场选址前期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港口建设水平。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会议指出,进入“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设定了更高的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报告》中提出的九方面内容认真研究、细化举措,全面抓好落实。要加速完成“万塘千渠百河”主体工程建设,实施定向补水,提升河流生态容量;要认真做好河流治理工程,科学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选址和规划衔接,确保取得实效;要抓好抓实城镇污染整治,加速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达到城市防洪排涝标准;要强化工业污染整治,督导各工业园区推进污水排放管控,实现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要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查短板、补漏洞,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突出做好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指导各县(市、区)完善管理范围划定,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进一步提升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记者 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