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长梅世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研究《沧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沧州市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事项。
会议首先听取了《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专题讲座。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把安全生产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一要狠抓安全生产“利剑行动”,集中力量、下足功夫,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对全市所有行业、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二要狠抓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将石化和燃气领域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建设、生产、储存、运输危化品行为,坚决杜绝发生任何事故;要认真做好煤改气设施安全工作,加强全链条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三要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规划布局、严格行业规范,持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培训等活动,深化“双控”机制建设,以严管促安全。四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
在研究《沧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时,会议要求,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细则》要求,坚持以身作则,在依法依规履行决策程序的同时,最大限度压缩时间、提升效率,重大决策及时研究审议;市政府督查室要对“三重一大”事项建立跟踪机制,动态检查执行情况;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在研究《沧州市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时,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方案》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联动治理,扎实开展河湖“五乱”清理整治行动,加快南皮、盐山等剩余6个县(市)雨污分流改造工作,高标准推进南运河清淤疏浚等“1+10”水系整治项目,以及75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要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全力把问题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沧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事项。(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