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狮城新闻

沧州中院推出“10+3”诉讼服务便民措施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袁洪丽
2021-04-19 10:15:11
分享:

  日前,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10+3”诉讼服务便民措施,即优化完善省高院10项便民措施,再推出3项特色便民措施。

  10项便民措施为:登记立案不拖延,全市法院公布立案监督电话,坚决杜绝拖延立案;生效证明免提供,去年5月起,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跨域立案全覆盖,人民群众可以就近到全市任何一家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诉前化解规范化,全面推广诉前多元化解工作,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流程节点透明化,规范案件移送、流转程序和时长,逐步实现案件流转全流程公开;立案服务标准化,统一全市法院立案受理、诉讼费用收取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网上服务不打烊,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以及12368热线非工作时间自动查询功能;诉讼退费主动办,针对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经判决、裁定确定应当退回预交当事人的,取消非必要审批环节,人民法院依托诉讼费管理系统主动退费;绿色通道优先办,开设涉军、涉农、涉弱势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律师服务一码通,律师凭“一码通”免安检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方便律师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查询。

  在此基础上,沧州法院系统又推出3项特色便民措施:群众立案多渠道,沧州法院全面畅通线上立案渠道,充分利用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等网上立案平台,同时保留传统立案窗口;诉讼交费多途径,沧州法院全面开通在线交费,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网上收取,同时保留线下收费窗口;温暖服务多样式,沧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角,配备手机自助充电装置,同时为当事人提供热水、一次性纸杯,书写台放置老花镜、纸、笔等,并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小分队,为确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记者 袁洪丽 通讯员 崔红亮)

关键词:沧州,诉讼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