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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国家重点“小巨人”可获百万财政奖励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申萍
2024-04-16 10: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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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沧州市印发《沧州市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落实举措》,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企业扩规提质;聚焦技术创新,强化成果补助力度;深入开展生物制造领域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塑造品牌;聚集发展要素,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

  对新引进的生物制造领域世界500强、中国制造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在省补助基础上,市级再追加省补助额度的20%落户资金奖补。对固定资产投资超20亿元,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鼓励县级政府对生物制造新引进和存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定奖励。

  围绕促进生物制造产业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支持企业扩大发展规模、提升发展质效。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奖励100万元。对新进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行列的生物制造企业,按照对于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实际投入金额省补助金额的40%给予配套奖补。

  鼓励生物制造领域龙头企业牵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产学研深度合作,共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对新获批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对申报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生物制造企业,市级给予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实施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对生物制造企业引进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重大技术研发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市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支持农作物新品种培育,对通过国审、省审的农作物新品种给予资金后补助。

  深入推进种业科研人才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和技术服务。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生物制造企业,授予市长特别奖,并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生物制造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生物制造企业,在省政府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追加奖励30万元等。

  深入开展生物制造领域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塑造品牌。组织参加专业展会和大型经贸洽谈活动。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推动企业与省内行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线上对接服务。建立线下供需对接机制,每年组织2次对接活动,促进生物制造成果转化,加快产品示范应用。

  发挥社会组织桥梁作用,成立我市生物制造行业协会,加强产学研用金对接合作。促进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加快建设、提升能级,重点建设南开大学—沧州渤海新区绿色化工研究院、化学药品研究开发公共实验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以及分析检测中心四个科技创新平台。

  将生物制造企业纳入天然气、煤炭、电力、热力、运输等大用户要素保障范围,及时为运输企业提供证照服务,支持企业使用双回路供电。鼓励县级政府和产业园区对生物制造企业使用天然气、煤炭、电力、热力、水给予一定补贴。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实现“土地等项目”。

  争取省级银行机构融资政策倾斜,深化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常态化银企对接和上市培训;为相关企业申请挂牌补助、首次融资补助及上市辅导补助,鼓励生物制造企业直接融资。

  支持生物制造企业引进高水平人才团队,对国内外人才及团队到沧州市创新创业、转化科研成果的择优给予资金支持。对与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科技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纳入省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记者 申萍)

关键词:招商,生物制造,科研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