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异地执行”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这几天,新华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不辞辛苦,奔赴天津,他们想办法、排阻碍,协同当地法院,仅用两天时间,便将一起涉及房产80余间的异地执行案件妥善解决,有力地保障了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还要从2016年说起。当时,新华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某处房产进行拍卖,涉案房屋80余间因流拍,被依法裁定将涉案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用以抵偿债务。但该拍卖系保留租赁关系的拍卖,涉及各种租赁关系10余起,租赁期限至2019年,因此需至租赁期满方可执行。
2019年初,房产租赁关系到期。4月,新华区法院在涉案房屋所在地张贴限期迁出公告,但租户均未履行,逾期迁出后仍有大量物品放置在房屋内。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新华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基于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毗邻的19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的《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操作细则》,新华区人民法院协同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联合执行行动,将这起案件作为“同城化”执行办理。在相关负责同志带领下,新华法院25名干警奔赴天津,联合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对案件涉及的80余间房屋强制执行。
现场,按照事先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法院干警一方面对房屋及物品情况调查统计,一方面对现场人员进行沟通劝导。经过两天连续工作,全部房屋腾空完毕,涉案80余间房屋顺利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