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沧州市召开2022年市级总林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河北省2022年度省级总林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相关工作。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康彦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林长向辉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张效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抓手,推动林业治理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强化举措,扎实推动林长制建设实现新突破。要严格对照省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完善林长制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工作制度及林长会议、考核办法、巡林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等配套制度,做到应建尽建、全域覆盖,确保各级林长职责定位明确、工作有效衔接。要积极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在全力抓好市级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高标准打造县乡村三级改革示范点,确保“县级有示范、乡级有提升、村级有亮点”。要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提前谋划秋冬季造林任务安排,全面做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营林抚育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乡镇周边废弃地、边角地开展造林绿化,并加大对重点河流沿线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加快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会议强调,要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属地责任、部门职能责任;各级林长要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会上,副市长戴树胜传达省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领导姚幸福、田嘉宁、李广义、李凡、薛青松、尹卫江、王晓玲、聂进厂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设分会场。(记者 郭彬 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