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委书记康彦民主持召开市委财经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书记倪岳峰讲话要求,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向辉出席会议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市委副书记张效春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但从我市来看,在交通、市政、水利、新能源、新型网络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存在短板弱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上来,坚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多轮驱动、注重效益”,积极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优质基础设施项目,为推动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加大研究调度推进力度,明确主攻方向,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各项政策,认真谋划和推动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要突出抓好关系发展全局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公路、铁路、码头航道、港口集疏运体系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主城区断头路打通、城市水系提升、老旧管网改造、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万塘千渠百河”水系连通工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要突出抓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基础设施,全面保障方舱医院建设质量,做好全市隔离点和健康驿站建设储备工作,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要突出抓好与民生保障相关的基础设施,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县(市、区)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项目建设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导。要强化工作考核,将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细化指标、严格考核,倒逼工作落实。要强化要素保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确保项目建设快见成效。要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督办清单和台账,定时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会上,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汇报。
市领导田嘉宁、薛青松、戴树胜、尹卫江、王晓玲出席会议。(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郭彬 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