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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延至12月31日

来源: 沧州晚报  作者:苏少静
2024-11-01 16: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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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沧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购房补贴政策将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目前,已发放今年首批购房补贴资金1144.63万元,惠及群众794户。

  前不久,新华区居民王先生趁着沧州市购房补贴活动,在新华区尚城小区购置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他了解到了购房补贴政策,并及时提交了申请。几天后,他按照程序申请到了1.3万余元的购房补贴。“这笔钱对我来说挺重要的,减轻了我们的生活压力。”王先生说,他打算用这笔钱进行房屋装修。

  据了解,此前,沧州市开展了2024年房产促销季活动,针对今年6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在中心城区(新华区、运河区、沧州高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购房群众,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此次购房季,沧州市中心城区已审核发放购房补贴794笔,补贴金额1144.63万元。

  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更好满足群众购房需求,沧州市决定在中心城区对2024购房补贴政策延续执行,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凡是在6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沧州市中心城区(新华区、运河区、沧州高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内,新建商品住宅且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发放标准为:凡在上述期间购房的购房人,购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的1.5%补贴;120平方米(不含)以上,15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的1%补贴;购房面积150平方米(含)以上的,不给予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人提出申请时,需按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市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于2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给购房人。(记者 苏少静)

关键词:购房,补贴,政策,资金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