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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起主城区“商转公”业务可随时申请

来源: 沧州晚报  作者:
2024-10-30 1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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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调整沧州市“商转公”业务办理批次和相关政策。

  自2024年11月4日起,沧州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商转公”业务不再分批次受理,符合沧州市“商转公”办理条件的可随时申请。

  取消对“商转公”业务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限制。沧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沧州市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符合沧州市“商转公”办理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来源:沧州晚报)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主城区,申请,办理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