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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阳光村务” 提升农村事务管理水平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杨继超
2019-11-27 1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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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孟村回族自治县创新性地推出了“阳光村务”规范运行机制,推进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治理整顿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收到了良好效果。

  孟村回族自治县“阳光村务”机制实行党的领导和村务民主管理有机统一,将村干部年初公开承诺、村务运行监督、党员群众民主测评融为一体,推行事前、事中、事后等普通党员群众全过程参与,进一步提升农村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水平。

  据介绍,孟村在“阳光村务”机制实施中,建立了“三定一承诺”科学定责机制,保证每年有个好计划。村班子每年谋划工作计划,通过“三定”(村定、民定、乡定)程序,向党员群众和乡镇党委政府作出承诺、公之于众,同时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责任承诺书》,在县乡村三级备案,使繁琐复杂的基层事务逐一分解成一件件实事、一个个项目。建立“三议一监督”规范运转机制,保证议事有个好章程。在办理村级事务时,严格遵循“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代会决议、村监会监督”的阳光操作模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议事决策和实施全过程,实现村级事务决策办理“一议一民主、一事一监督”。建立“三评一奖惩”责任落实机制,保证考评有个好结果。通过“村班子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乡镇党委考评、按评定结果兑现奖惩”机制,让群众享有充分评判权,并把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阳光村务,事务管理,孟村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