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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1722名高考生享受政策照顾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韩学敏
2019-11-18 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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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沧州市卫健委获悉,该市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报及资格确认工作圆满完成。经严格审核,沧州共有1722名农村独生子女通过审核。在明年的高考中,这些考生将享受报考本省所属院校加10分的政策性照顾。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给予相应优惠照顾。这些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的;父母亲终身依法只生育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者违反《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含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与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

  据悉,市卫健委于10月初启动了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报工作,他们积极宣传政策,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政策,同时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无漏统漏报。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认真审核相关手续,共为1722名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办理了加分手续。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同时,仍然坚持“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继续落实《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高、中考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的规定。

关键词:政策,高考生,卫健委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