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政府近日印发《沧州市节水行动实施计划》,明确到2020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对洗车、洗浴、滑冰滑雪场等高耗水行业实行特殊行业水价。此外,超计划用水的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并对严重失信用户开展联合惩戒。这是记者从市政府举办的阳光政务系列发布会上获悉的。
《计划》明确了节水工作阶段性及长远性目标,即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4%和33%,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32以上;到202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7%和35%,用水总量控制在15.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农业用水控制在8.7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
就有效破解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问题,《计划》确定了五方面的重点工作。总量强度双控方面,强化市、县用水指标刚性约束,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农业节水增效方面,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行“水改旱”种植,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农村生活节水,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工业节水减排方面,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树立节水标杆。城镇节水降损方面,到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到2020年30%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2年40%的市直机关要建成节水型机关;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2年5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考核标准。开源压采并举方面,推广农业微咸水、地表水轮灌混灌,鼓励企业用微咸水替代淡水,推广渤海新区海水淡化经验扩大利用范围,到2022年,全市开发利用非常规水2亿立方米,其中微咸水和海水淡化利用量分别增加到0.5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