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有效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机动车禁停路段安装17处高清视频取证系统,对违反禁止标线和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进行电子监控抓拍,违者将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4月18日正式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的路段有:新华路军分区门前及两侧路段、新华路中心医院东侧路段、御河路与署西街交口以东至沿河西路路段。4月25日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的路段有:解放路清风楼以西300米路段、解放路市安监局以东200米路段、解放路颐和国际A座以西200米路段、新华路一中前街口至水月寺路口、永安大道四合菜市场门前停车位南北两侧、新华西路市二中门前机动车道、新华路火车站广场、新华路汽车站门前以东至铁西大街路口、黄河路朝阳大道口至永安大道口北侧机动车道、黄河东路沧县医院门前东侧路段、千童大道与工农路交口南侧路段、维明路市医院南侧路段、重庆路市医院西院区门前东西两侧路段、沧州西高速口匝道出口附近。
交警部门提醒,以上路段设有禁止标线或禁令标识,实施机动车禁止停车(临时停车)管理措施,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工程抢险等机动车除外,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