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放寒假,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
寒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遵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不准在寒假期间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搞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以实践性、合作性、自主性作业为主,保证广大师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教育学生注意防雾霾、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食堂、财务室、化学药品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护校制度,不得发生脱岗漏岗现象,保证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各学校要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诚信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教育师生尊老爱幼,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思想的侵害,让全体师生过一个快乐、文明、和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