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采取八项措施切实提升全省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这八项措施包括: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构建“三位一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实施意见》要求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总结推广我省一趟清、不见面、只跑一次等改革经验,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提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比例,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2018年年底前实现省级不低于80%、市县级不低于50%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城乡社区等,实现面向个人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聚焦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食品经营许可等办理量大、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进一步精简环节、优化流程、改进服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
在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方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保留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河北省取消或调整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各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和《取消或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坚决清理清单之外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构建“三位一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模式上,建立健全省级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构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
完善我省政务服务网建设,构建“横向部门联通,纵向四级联动”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采取“一级建设、四级使用”方式搭建全省统一的云基础服务平台,实现全省“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域远程办理、跨层级审批联动、跨部门业务协同。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
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上,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审批方式,通过取消行政审批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分类改革措施,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实现持照即可经营;推进雄安新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定州经济开发区、威县等四个区域的企业投资承诺制试点改革,企业在获得用地、作出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评审、施工等事项,实行“先建后验”,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制度,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已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
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完善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
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