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的市区初中招生范围和务工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服务范围等。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师院附中(第十七中学)首次招生。
8月13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市区学生到各初中学校报名。市区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沧县实验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根据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沧州市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依据户口、房产证,必须“双证”齐全(即父母家庭住址、市区户口与父母房产证住址一致)。学生报名时必须持所在小学毕业证书、父母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已买房但未发房产证的市区学生,必须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
凡在城区从事经商、兴办企业、打工等工作,有固定住所但户口不在主城区的人员都属于进城务工人员。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不是居住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定点学校报名。
师院附中因尚未建成,今年暂由第十四中学负责招生,单独下达招生计划,单独编班,统一安排教师授课,统一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待学校完工后再行搬迁。今年,市区继续推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学区内中学的政策。原则上,将第三中学初中部确定为新华区路华小学、实验二小的对口直升学校,将第八中学北校区确定为新华区石化小学、北环路小学的对口直升学校,将第十中学确定为运河区凤凰城小学、南环小学的对口直升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