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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税额超五千万元民企可推荐核心人才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谢颖颖
2024-04-24 14: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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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沧州市出台10个配套细则。其中,《沧州市突出贡献企业核心人才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沧州市域内民营企业年缴税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按照员工能力和贡献每年可推荐1名核心人才,年缴税额1亿元以上企业,每年可推荐2名核心人才,由当地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一次性奖励。次年起企业每新增缴税额2000万元,可新增1名奖励对象名额。

  核心人才指的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其高超的专业素养和优秀的职业操守,为公司作出卓越贡献的员工。核心人才的特质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承担企业核心业务的重任,为企业创造重要价值;作为某一领域的专家或权威,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企业来说是非常稀缺和独特的,对于企业价值的提升至关重要;位于关键岗位,行为和决策能够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效果。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按照评选条件,向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推荐申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征求本级税务部门意见后,在县级层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县(市、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奖励企业名单。市工信局审核把关后,以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突出贡献企业核心人才奖励的决定》。评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在推荐中有严重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者 谢颖颖)

关键词:人才,企业,出台责任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