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开始在市中心医院部分科室试点推行手术预住院医保支付。这一措施实行后,可以有效提升医院床位使用效率、减轻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实现“医保患”三方都受益。
所谓手术预住院,是指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的择期手术治疗的患者,由于床位紧张等原因,在办理医保预住院登记之后,先进行正式住院前的必要检查和处置,术前准备完毕后,根据床位情况安排正式入院。此类患者预住院期间的费用纳入住院费用,按照住院政策执行。
办理手术预住院,需要经主治医生出具住院通知书,病人自愿选择并签订预住院知情同意书后,办理医保预住院登记手续并缴纳预付金。预住院期间患者暂按门诊管理,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管理。手术预住院患者预住院时间不超过5天。需要注意的是,超出预住院准备时间退出预住院的、已签订预住院告知书但因各种原因未行手术的,其间费用均按门诊费用结算,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参保患者来说,办理手术预住院登记手续后至正式入、出院期间,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医院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有效提升各科室床位使用效率,缓解床位紧张问题。对于医保部门,则可以节省此前患者为等待手术而提前住院产生的床位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缓解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可以说,这项措施实施后,可以使医院、医保和患者三方都受益。”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手术预住院措施已经在沧州市中心医院肝胆胰外一科、甲状腺乳腺外二科、妇三科、胸外科、结直肠肛门外科、神经外三科、心血管内五科、骨一科等8个科室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将逐步推广到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记者 韩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