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即日起,2020至202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和表彰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文明单位(村镇、校园、家庭)是地方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此次申报、评选工作旨在展示近两年来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精神力量和良好环境。
据介绍,此次申报、评选工作较往届,特别强调了要向一线单位、基层单位、非公企业、新型经济和社会组织倾斜,同时增加了文明家庭评选,在全社会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
申报、评选范围:沧州市直和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央和国家、省驻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可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各乡镇可参评市级文明乡镇,行政村可申报参评市级文明村。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的各级各类大、中、小学,均可申报参评市级文明校园(幼儿园按文明单位申报)。在当地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城乡居民家庭可申报参评市级文明家庭。
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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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村镇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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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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