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狮城新闻

全面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九类行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21-10-08 09:56:30
分享:

  日前,沧州市印发《城市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整治围挡乱立、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摊点乱摆、绿化乱毁、广告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行为,全力营造“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品质。

  整治围挡乱立。全面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确保达到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城市主干道、城市中心区、主要商业区等重要街区工程采用A类围挡,其他区域的工程可采用B类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材质和粘土制品材质,鼓励使用体现白色环保建造方式的工程围挡。公共事业设施项目围挡仅允许设置公益广告和项目公告;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非公益内容仅限该项目和企业宣传内容。对不是用于将建设施工现场与外部环境隔离的非功能性围挡进行集中拆除,对功能性围挡进行改造提升。围挡拆除后的垃圾要迅速清运,对腾出的土地宜绿则绿、宜美则美。

  整治垃圾乱倒。对积存垃圾、违规倾倒垃圾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治理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建筑(拆迁)工地及周边等区域,逐一建立积存垃圾清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人,全面消除卫生盲区和死角,彻底解决个别位置垃圾常年违规堆放、无人管理的问题,并根据实际需要完善环卫设施。保持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干净,环卫设施周围无垃圾、污水,无明显异味。加大对各类垃圾乱倒行为的巡查处罚力度。

  整治污水乱排。对未取得排水许可、向收水口倾倒污水、排放未达标污水、私接偷接暗管、堵塞收水口等向城区排水管网违法排水,及影响破坏排水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沿街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无证排水和直接倾倒污水行为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对已取得排水许可的排水户进行水质抽查,查处超标排放问题;对排水管网和检查井进行全面巡查,发现私接、偷接暗管偷排污水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恢复原状,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督导所有餐饮店加装油水分离装置,洗车店、修车行建设专用排水管道和初级污水处理装置。

  整治杂物乱堆。清理主次干道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和在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上随意堆放废弃家具家电、物料、杂物等现象;取缔违规砂石料场,清理废品收购点乱堆乱放现象;清理城中村、背街小巷乱堆杂物、垃圾;清理自行车、三轮车修理店堆放废弃物品。

  整治摊点乱摆。按照“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实施马路市场退路进店(市)行为,加强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和流动摊贩管理,合理设置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杜绝市场外溢和脏乱差现象。对临时疏导区域进行规范管理,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确保商贩有序经营。加大流动商贩疏导区域外的流动摊点巡查管控力度,对学校周边、十字路口、小区周边等重要节点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乱摆摊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巩固一处”。

  整治绿化乱毁。对未经审批损害、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毁绿占绿行为。

  从严开展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等审批。建立健全绿地保护监督体系,严格绿线管理;对日常维护过程中发现乱毁绿化的行为及时制止、移交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恢复原状。

  整治广告乱设。按照“减量、规范、提升”的整治原则,对现有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清除破损影响市容和违规设置的各类门牌、路牌、广告牌等,拆除楼顶广告、墙体广告及影响城市环境容貌和消防救援、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对新增各类违法违规广告零容忍,建立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提高整治成效。加强日常管控,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不得设置门面、墙身、楼顶等任何形式的户外广告;沿街门店实行一店一牌,并符合相关标准。

  整治道路乱挖。对未经审批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破坏市政设施行为进行严格管控、治理。加强审批监管,完善审批流程、审批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现场探勘,严格收费管理,加强批后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整治车辆乱停。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路外、后路内”的原则,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加强对公共停车场的管理,探索停车泊位共享,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规范机动车辆停车秩序,对允许停车部位进行规范,对私自圈占停车位、“僵尸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建立主次干道施划停车位联动保洁机制,消除机动车停放造成的保洁死角。对主次干道、支路和沿街门店前私设地桩地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划线定位,确保非机动车停车进位,方向一致;对流动餐车和违规长期停放的快餐、饭店售卖车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科学设定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维护好停车秩序。(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孙健)  

关键词:垃圾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