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长梅世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围绕整改责任清单,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推动整改工作方案化、措施化、项目化、具体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堵住漏洞、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发生。要抓好督查考核,强化“硬约束”,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研究《沧州市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九项措施》时,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理念,深入开展新高地产业园全覆盖“双竞赛”和招商引资“季度攻坚”活动,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最大限度形成实物量和投资规模。要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建立健全“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推广实施“标准地+承诺制”“一会三书一证”等制度,着力解决项目落地慢、落地难等问题。
在研究《沧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年)》时,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摆到重要位置,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全面深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坚决关闭保护区内工业和生活排污口,有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巩固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会议还研究了《沧州市2021年20项民心工程实施方案》《沧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事项。(记者 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