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近年来,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迅速发展。日前,我市制定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新型消费扩容提质,补齐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短板,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激发消费活力。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广“冀云沧州”服务,鼓励企业和公众充分利用公共云资源。开发共享优质在线教育资源,到2022年设立1个以上“在线教育示范区”,培育5所“在线教育标杆校”。积极推进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建设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到2022年,全市4A级以上主要旅游景区全部建成智慧旅游景区。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新业态发展。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建成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
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支持深化互联网平台与16个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名特优新品对接,推广平台联合企业品牌运作和协同制造模式。支持大型百货购物中心、传统百货店等丰富线下消费体验,搭建5G+VR全景虚拟导购云平台,开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拓展线上业务。围绕京津市场和高端消费群体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等,培育一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
推动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和国际物流供应链。培育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电商产业园区平台,吸引更多传统企业触网上线,促进区域产业集聚。支持现有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完善配套服务,培育线上品牌。
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实施“网络强市”建设工程,到2022年,全市5G基站数量达到1万个,全市和全部县城主城区实现5G网络覆盖。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工业互联网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建设工业、农业、教育、交通运输等6个行业数据库。推进沧州市第一批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推动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样板。聚焦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加快智慧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覆盖范围。
加快布局数字化消费网络,推动建设4个智慧物流园区(港口)、6个智慧物流项目。持续推进我市6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建设,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加强农村邮政快递县域邮件快件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行政村电商寄递服务全覆盖。推进快递服务站、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无人售货机、智能垃圾回收机等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
推动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鼓励汽车制造骨干企业与互联网、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合作,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推进传统商圈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建设体验店、旗舰店,建设特色风貌街区,培育网红打卡新地标。完善社区便民消费设施,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培育品牌连锁便利店,规划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城市社区邻里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
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进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新业态新模式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激发创新主体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加强对电商经营主体开办者和入网经营者的监管和服务,依法做好商品质量和经营者信息公开,保障商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
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引导新业态新模式社会团体研究制定先进团体标准。健全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允许“一照多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新申请食品经营(仅限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强化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发展新型消费业态
鼓励设立新型消费发展相关的专项资金与产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细化银企合作对接,提供有效融资支持。鼓励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降低商家、消费者支付成本,持续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现更大范围便民惠民。稳妥推进跨境移动支付应用,提升境外人员境内支付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生产要素向更具前景、更具活力的新型消费领域转移和集聚。
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宣传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劳动者广泛参加社会保险。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就业状态,参加相应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失业保险基金优先保生活,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加快构建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