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部署,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部分交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网上办、加急办、特殊办”。
疫情防控期间,涉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期限、驾驶证注销时限等7项交管业务延期办。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时限;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延长驾驶证注销时限;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延长换证时限;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延长审验时限;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延长有效期限;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延长使用原号保留期限;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延长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
为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公安交管部门全面实行12项机动车业务、11项驾驶证业务、2项违法处理业务和1项事故处理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e.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足不出户办理。
我市交管部门将设置“应急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业务办理。
此外,还有5类情形将可特殊办。当事人因疫情影响导致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路面执法不予处罚,事故处理不予认定;区域封闭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停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不予认定交通违法行为;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予以撤销;驾驶人因疫情影响超过15日未接受违法处罚,不适用“缺席处罚”程序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区域封闭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暂停满分审验现场学习,驾驶人已申请但无法进行现场教育的,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暂停。(记者 韩学敏 通讯员 孔大龙 孙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