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国家一直记得我们,让我们这些老兵感到无比光荣。”日前,沧州市区91岁原丝绸厂退休职工魏玉桐接过抗美援朝纪念章后激动地说。原来,老人是抗美援朝老战士,前段时间错过了纪念章申报,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表彰办给老人申请补发了一枚纪念章。
自5月开始,我市开展 “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纪念章800余枚。在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纪念章颁发给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1953年7月停战后至1958年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2020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据了解,我市采用组织统计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汇总,做好人员对比,和审核甄别等工作,力争做到不漏统、不误统。发放纪念章时,考虑到一些老人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领取,有关部门专门把纪念章送到颁发对象(或直系近亲属)手中。(记者 申萍 通讯员 陈永洪 郭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