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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开展第二批对县(市、区)巡察指导督导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贾世峰
2020-10-21 11: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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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河北沧州)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对任丘、河间、青县、沧县、新华区5个县(市、区)巡察指导督导情况汇报,对第二批巡察指导督导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中央新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部署的“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要求,系统总结第一批指导督导经验做法,认真梳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完善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好第二批指导督导工作。要着力在落实严的主基调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摒弃“低标准、过得去、穷对付”等应付心态,促进巡察质量整体提升。要着力在推动工作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下足绣花功夫,把小事当大事做,指导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将“工匠精神”融入巡察准备、动员、进驻、现场巡察、报告、反馈的每一步每一环。要着力在强化学习培训、深入调研指导上下功夫。各指导督导组要把学习贯穿指导督导全过程,强化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新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要着力在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查漏补缺的基础性问题,聚焦巡察重点任务推进中的难点问题,聚焦影响巡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治。

  据悉,根据省委巡视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市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分两批进行,首批指导督导的5个县(市、区)已于9月底完成,第二批指导督导泊头市、肃宁县、献县、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盐山县、海兴县、运河区10县(市、区),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展开。各指导督导组利用一周时间进行培训、调研,之后集中进驻。通过精准有效指导督导,推动全市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记者 贾世峰 通讯员 庞小雪)

关键词:巡察,督导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