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沧州市财政局获悉,经对各类收费认真梳理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该市日前发布了最新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了收费项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内容,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缴费人有权拒缴。
本次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沧州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沧州市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沧州市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沧州市执行的部分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4个目录清单。清单列明了沧州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性事业收费涉及24个执收部门、50个收费项目;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3个执收部门、20个收费项目;执行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8个执收部门、16个收费项目;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涉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5个类别考试收费。
对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的收费项目,沧州市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做到清单之外“零收费”,切实推动降费政策落地,减轻企业负担,激活市场活力。如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沧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将及时动态调整并发布。
另悉,沧州市在发布最新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同时,还发布了《沧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该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及港口建设费等14项。这意味着公民、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缴费也有了“明白纸”。(记者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