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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0阳光政务”系列第27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浩
2020-07-29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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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浩 摄

  长城网沧州讯(记者 吴浩)7月29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0阳光政务”系列第27场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一新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是沧州市“2020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7场。

  完善成熟、稳定有效的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对改善民生,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其中,医疗保障待遇问题一直是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贾培洪同志,请他介绍此次调整职工医保政策的有关情况。下面,请贾局长进行发布。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贾培洪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调整的有关情况。

  医疗保障待遇问题一直是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高了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1.降低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或门槛费,是指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前,参保人按规定须个人先自付的医疗费用数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    政策调整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是每人每年500元。政策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降低到每人每年200元。

  2.提高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政策调整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3%。政策调整后,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由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3%提高到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3%。

  3.提高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限额。

  政策调整前,我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单个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是每人每年15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是3000元。政策调整后,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单个病种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提高到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多个慢性病种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5000元。

  4.放宽了门诊慢性病单次处方用药量。

  政策调整前,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在本人自主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次可开具最多不超过1个月的用药量。政策调整后,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门诊慢性病患者实际情况,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用药量,减少慢性病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二是提高了职工基本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由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上限。

  政策调整前,一个年度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0万元。政策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三是提高了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政策调整前,我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每人每年50万元。政策调整后,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50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5万元。

  这次政策调整,都是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上大额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医疗费用的最高报销额度达到了80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提升了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了参保人员的普遍好评。

  健全完善成熟稳定有效的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对改善民生,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现场提问:

  1、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包括哪些病种?

  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包括20个病种:陈旧性心肌梗塞,高血压性心脏病,高血压肾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脑梗塞,脑溢血后遗症,糖尿病合并冠心病,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合并白内障,糖尿病合并肢体感染、溃烂,肺心病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凝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致关节畸形伴功能障碍,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机能亢进。

  2、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什么时间认定?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每年4月份集中组织认定一次。患有慢性病的参保职工,申请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需填写《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提供近期的疾病诊断证明和与申报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并参加慢性病专项体检。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符合标准的参保人员,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

  3、什么是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是多少?

  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建立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参保人因患大病、重病,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本级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10元。参保人员因患大病、重病,一个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部分,由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给予支付。

  我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相同,符合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

  主持人: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贾局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再见。

关键词:2020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