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教育局获悉,为全力做好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沧州市调整大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未接通知前,不得擅自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实践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各高等学校不得提前开学,并通知学生不能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安排调整,并做好相应工作预案。
暂停学校组织开展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已在岗实习的学生服从学校和实习基地的统一安排,务必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线下培训活动,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和退费(采取线上支付方式)等工作。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提前制定或完善工作预案,做好春季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
此外,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要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掌握师生去向,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